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商务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17〕129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商务交字[2017]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一)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现状
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共有注册家政服务企业5305家(其中个体工商户2656家,企业2649家)。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稳步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了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并开展了宣贯活动。2016年以来,市商务委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完成了包括家政、蔬菜零售在内的11个行业(业态)的24个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并汇编成册,初步建立了上述行业(业态)的标准规范体系,并开展了系列宣贯活动,促进了行业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行业“五化”发展。出台政策,利用商务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家政行业标准规范宣贯、连锁网点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和“互联网+家政服务”等促进行业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的项目。三是大规模开展以赛代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2009年以来,累计支持家政行业培训从业人员10万名左右,并持续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大赛活动,以赛代训,带动家政行业培训30万人次以上,有效提升了家政行业服务技能水平。
但目前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程度距离市民品质消费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尚未建立。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7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商务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行动方案》,从推动家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和家政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落实《行动方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牵头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22个相关单位和部分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形成此《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促进和规范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于大力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家政服务供给短板,优化家政服务供给结构,创新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模式,加快构建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北京“家政无忧”服务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从模式创新、政策扶持、行业监管、诚信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8条促进及规范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各项任务均明确了相关主责部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家政服务行业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推进本市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职业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家政服务的品质需求。
(二)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本市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行业创新发展、企业诚信自律、人员素质提升、服务管理规范”为建设重点,补齐家政服务供给短板,优化家政服务供给结构,创新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模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岗前有培训、服务有合同、质量有标准、监管有平台、工作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纠纷有调处、权益有保障的诚信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北京家政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1.鼓励家政服务业模式创新。主要包括积极鼓励家政服务新业态;鼓励示范创新发展;探索依法引进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内容。
2.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主要包括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支持培育一批“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家政服务企业;引导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鼓励支持开展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研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开展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活动;鼓励搭建从业人员输入输出对接平台;支持从业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等内容。
3.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加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全程可追溯;严格规范家政服务企业行为等内容。
4.建立家政服务诚信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依法建立工会和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监测、搭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加强统计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市家政服务业监管服务平台。
《实施意见》作为落实“家政无忧”工程的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技能水平,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