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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作者: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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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委、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本市拍卖企业进行2017年度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本市拍卖企业(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需提交材料

  (一)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2017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在“北京拍卖网(http://www.bjpm.org)”填报的月报数据自动生成)。

  (三)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注:拍卖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进度安排

  核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拍卖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内部自查,于3月16日前将年度核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拍卖网”。

  2.初审核查阶段。各区商务委对企业网上核查材料进行初审(对需修改材料的拍卖企业,区商务委将指明具体问题并在“北京拍卖网”上将材料电子版退回,拍卖企业需在退回后5日内进行修改和上传),初审通过后及时网上提交至市商务委审核,并于3月31日前将本区年度核查工作情况报告送至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C区16号窗口。

  3.审核阶段。市商务委审核材料,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的拍卖企业,将通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对逾期未参加年度核查的拍卖企业,将不再受理2017年度拍卖核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张毅;

  联系电话:89150497

相关附件:

附件1.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2017年度).doc
附件2.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doc
附件3.各区商务委地址及电话.doc

原文地址:http://www.bjcoc.gov.cn/home/nsjg/qxjqt/xxtg/201801/t20180129_81518.html